借款合同里没有写明利息多少的,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年利率超过36%(月利息3分)的利息,不用给,已经给付的,可以再要回来
年利率在24%(月利息2分)和36%之间的,借款人可以不必支付超过24%部分的利息。但是,已经给了,就不能再要回来。
利息在本金中提前扣掉的,本金应该是减去利息后的
如,张三借给李四1万元,约定一年后还,利息一共是2400元。借款时,李四只拿到7600元。
这种情况,张三借给李四的本金是7600元,而不是一万元。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利息,提前还时,应该根据借款的实际时间来还利息
也就是说,借款人提前还钱是很划算的。
注意:
以上都是根据目前最新的司法解释得到的。
1991年8月1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经废止。所以,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废止了。
201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大家查找法律法规时,一定要注意新旧,以最新的为准。
上面从法律层面解释了借贷中利息的问题,接下来笔者就结合实际工作中的情况来说说如何避免高额利息导致的借贷纠纷。
第一,贷款应通过正规平台,最好是通过知名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说到这里,有人会说,我要是能从银行等正规平台贷到款,谁还去网络贷、民间高利贷。但是笔者反问一句,银行等正规平台既然不会给你放款,变向说明你个人信用或者还款能力有问题,此时还愿意给你放款的网络贷、民间高利贷难道不知道要冒风险吗?答案是肯定的,知道。但是既然他们敢于给你放款,就说明有信心把钱要回来,他们的信心来自于什么,来自于一些不道德的手段。
第二,借钱时,不要不顾一切的满足对方要求。常见的时,放款前,网络贷、民间贷要求你提供一个担保人的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自己的手机通讯录。当然也有隐蔽的,就是放款前扫一个二维码,然后对方后台自动得到想要的信息。这时候就把钱给你了,但是还是那句话,都走到网络贷、民间高利贷这一步,谁不知道你是走投无路,几乎没有还款能力的,为什么还是给你放款呢,就是坑你。
第三,苦口良药。
1、就目前来说网络贷的大坑几乎是天坑,跳进去就很难爬出来,唯一避免的方法就是别借钱。原因很简单放款方几乎都是打法律的擦边球,借贷纠纷本身就是经济纠纷的一种,公安机关是无权处置的,这就有了一个前提,借贷纠纷基本不会触犯刑法的红线,从而构成某项罪名,放款人要起钱来就会显得“肆无忌惮”。
2、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假如你一个月收入5元,那就别去享受每月10元生活,收入高有收入高的活法,收入低有收入的乐趣,心态放平和。笔者接触的一个案例,西宁市某高校的大一女生(来自贫困地区),入校看到身边同学的穿戴用,自己就跟风,先是分期购买名牌手机、分期购买阿迪、耐克名牌衣服,但是一个月600元的生活费(仅有的收入)是不可能够得,半年时间欠了12万,最后的结果就是自己想办法去还。
3、别让小困难成为大隐患,谁都有小灾小难,资金流转不开的时候,遇到问题找身边信得过得人想想办法,如果是在校学生第一时间找家人商量,这样一来500元钱一道坎,还是500元钱的一道坎,不会放大成50000元。
4、凡是多与人商量,就算打110,笔者也建议在贷款前拨打110。之前有不时有粉丝后台留言询问网络贷的事宜,凡是事前咨询,笔者一律“坚决”阻止粉丝网络贷款,而事后负债累累再求助公安机关的,我们也是无能为力。
综合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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