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从温州银监分局获悉:截至11月末,温州全市农民住房抵押类贷款余额100.49亿元。这一数字印证了在传统农村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农民需求的情况下,农房抵押贷款的创新真正盘活了农村固定资产,为农民建立起了创业致富的“金库”。乐清市和瑞安市作为国家级试点地区,当地银行机构充分发挥试点优势,加快业务流程优化完善。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指用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指农户以集体性质土地上的房产向农行抵押申请办理的个人贷款业务。农户可以通过农房抵押申请办理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贷款用途广泛,可满足生产经营方方面面的需要。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党的十八届提出的明确任务,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创新。
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现实选择,传统农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盘活“两权”存量资产存在现实需求。是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新型城镇化的现实需要,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强农村土地资源效能,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农村金融注入新活力,提高农民贷款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促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据温州银监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1月末,温州市有33家银行机构开办“两权”抵押贷款业务,2016年新增7家,服务范围已实现温州四区七县全覆盖。其中29家机构能办理农民住房抵押类贷款,4家机构能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农民住房抵押类贷款余额100.49亿元,比上年增加17.66亿元,同比增长21.32%;农民住房抵押类贷款户数达到22482户,比上年增加4219户,远高于同期全市银行业各项贷款同比增速;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实现零突破,贷款余额1795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四万多农户用手里的房子换到“活钱”,走上创业路。
温州银监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金融机构地处各乡镇,对农民的信誉、房产价值、变现能力等较为清楚,借款人自行报价后,信贷员及管理人员凭借丰富的农村信贷工作经验,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与借款人进行协商,能缩短一般农房抵押贷款的放款时间,确保实现三天内直接放款。这不仅简化了办贷手续,也降低了农民的贷款成本。
农村“两权一房”抵押融资流程
温州其他未试点地区的银行机构除积极尝试开展农房抵押贷款外,还努力突破在农房实物或抵押登记方面的束缚,给试点“撑腰”。
开展农民资产授托代管及“两权”抵押融资业务现场评估
乐清设立了500万元农房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作安置资金补偿和不良风险补偿。
瑞安则加强银保合作,开展农房抵押贷款小额保证保险业务。
目前,全市农房抵押贷款不良率1.4%,远低于全市抵押贷款业务平均水平。
注意
“两权”抵押业务在贷款用途、抵押物认定以及风险防控方面的底线:在贷款的用途方面,要求借款人获得的“两权”抵押贷款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贷款人认可的合法用途;在抵押物的认证方面,要求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且不能超过农民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在防范衍生风险方面,要求明确借款人要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获得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并保证农民基本居住权。
来源:温州银监分局、浙江日报
编辑:张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