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1日,新加坡金融监管局宣布了由家族办公室直接管理的资金符合第13O条和第13U条税收豁免计划的更新条款。
新规下,投资门槛提高,13O计划下基金的最低资产管理规模为1000万新元,并且要在两年内增加到2000万新元。此前,新加坡金管局对13O计划并无最低资产管理规模要求,13U计划的门槛则是5000万新元。
新加坡家族办公室一般包括两家公司,一家是基金公司,持有家族拥有的各类资产,另一家是基金管理公司(也可称为单一家族办公室),该公司向基金公司提供基金管理服务。
基金公司可申请适用新加坡《1947年所得税法案》中的税收豁免计划,即13O计划和13U计划,而基金管理公司基于管理家族财富的需要,可聘请家族成员及当地专业投资人士作为投资经理,申请人可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符合条件的家族成员可作为投资经理进而可申请新加坡工作准证(EP)并前往新加坡进行投资管理工作。同时,EP持有人的家族成员,包括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通过申请DP及LTVP的方式获取新加坡签证。新加坡家族办公室因其在财富管理、税收优惠和身份规划等方面的优势,受到全球富豪的关注。
新规下,13O投资门槛提高,基金最低资产管理规模为1000万新元,申请人须承诺在两年内增加到2000万新元。此前,新加坡金管局对13O计划并无明确的最低资产管理规模要求,但建议至少500万新加坡元。
13U计划的门槛则是5000万新元不变。
新加坡金管局规定,家办的基金公司需要在任何时间点将其资产管理规模的至少10%或新币1000万(以较低者为准)投资于新加坡的「本地投资」。若申请人在申请时无法达到这个条件,基金公司将有一年的宽限期达到此条件。
新规下,13O计划的专业投资人变为至少2名,如果家办在申请时无法雇佣2名专业投资人,将获得一年的宽限期以雇佣第2名专业投资人。原政策是至少需要雇佣1名专业投资人。
新规下,13U计划要求雇佣至少3名专业投资人,其中至少1名专业投资人为非家族成员,如果家办在申请时无法雇佣1名非家族成员作为专业投资人,将有1年的宽限期满足该要求,而原政策没有非家族成员雇佣要求。
根据新规定,在13O和13U计划下,新加坡家办依据管理的资产规模来满足分层次的业务支出标准。新规下,13O计划最低总业务支出标准为新币20万,13U计划的最低总业务支出标准为50万。而原政策下,13O和13U的总业务开支要求为20万新元,且不受资产管理规模影响。
在设立新加坡家族办公室时,不一定需要设立家族信托,但考虑到家族信托在财富传承、风险隔离、隐私保护等方面的优势,建议基金实体的上层架构可设置为家族信托,尽量避免个人持股。
,如果客户有着特别的需求,也可以考虑在搭建家办的同时设置一个家族信托,比如说申请人需要:
为后代保存家族财富 ― 信托能帮助成立人保留财产从而用于后代的利益并减少家族财富的分散;
避免遗嘱认证 ― 因为信托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属于受托人,故信托资产将不属于成立人财产的一部分而不需要进行遗嘱认证程序,因此避免了延误和不便;
保密性 ― 信托契约是一份由成立人和受托人之间订立的私人文件而且信托文书通常无需登记;
灵活性 ― 信托通常允许受托人在情势变更的情况下对信托资产投资、管理和分配进行灵活处理;
税务方面的合理规划 ― 在某些情况,在经过细致规划后,配合信托可合理优化税务负担;或
资产保护 ― 有时采用信托在某些情况下可帮助保护信托资产,如受益人离婚时或受益人的债权人申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