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提出“加紧研究推进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海运运价、运力期货”。对此,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表示,集装箱运力期货已完成上市准备工作,该所将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争取尽快实现集装箱运力期货挂牌上市。
据悉,集装箱运力期货项目于2019年立项,目前已完成上市准备工作。该合约将采用实物交割,以特定航线集装箱运力为交易标的,并结合我国出口海运业特点和价格波动情况,对合约规则以及交易、交割和风控等业务流程进行针对性设计。上市后,大商所集装箱运力期货将成为全球首个采用实物交割的航运期货品种。
大商所方面告诉中国水运报记者,将加快集装箱运力期货合约规则完善和意见征求工作,尽快实现集装箱运力期货挂牌上市,将期货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覆盖面从商品领域拓展至服务领域,为航运产业链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和公开透明的定价参考,提高我国在国际海运市场的价格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大连海事大学航运金融系主任隋聪认为,大商所集装箱运力期货推出后,对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有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航运市场的价格影响力,可为外贸企业提供海运成本的风险管理工具,为船舶经营公司提供了收益的风险管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