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链票据是票据所又一重大创新,核心为解决中小微的应收账款问题,以及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创造性的通过供应链票据以及标准化票据来实现。
3)供应链票据解决标准化问题:可拆分+可转让+可支付+可融资,供应链票据4可功能将会使其成为一个“全能支付融资工具”?;
4)但市场核心还在:信用如何甄别,具有功能不一定代表市场会接受,核心在于市场博弈下的各成本、信用、利益下的发展,希望供应链票据可以规避“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弊端,真正发挥其效能。
为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支持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积极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建设开发了供应链票据平台。2020年4月24日,供应链票据平台成功上线试运行。首批参与试运行的4家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的企业覆盖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当日,共有17家企业签发票据17笔、104.42万元,2家企业背书流转票据3笔、5.1万元。
供应链票据平台依托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与供应链金融平台对接,为企业提供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到期处理、信息服务等功能,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签发的电子商业汇票称为供应链票据。供应链企业之间产生应收应付关系时,可以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直接签发供应链票据,供应链票据可以在企业间转让,通过贴现或标准化票据融资。
供应链票据平台是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利于企业间应收账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优化企业应收账款结构,提高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和融资可得性。下一步,票交所将在防控风险、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与供应链票据平台参与机构合作,完善供应链票据平台功能,做好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
通过此定义可以明确,供应链票据首先必须是电子商票,其次必须是在供应链票据平台签发的,两者缺一不可。如此,供应链票据可直接避开银行的网银系统,直接在ECDS系统开立的票据,那么避开银行系统,如何保证票据的真实贸易性?过往通过银行来把关贸易背景审核,现在票交所希望通过供应链平台直接来全程追踪贸易背景,票据是贸易背景的一环!
总结:供应链票据需是电子商票,而且是供应链平台绕过银行网银系统直连票交所系统,通过系统创新来解决票据真实贸易背景的天下难题。
此外,供应链票据本身是票据,其必然要满足票据的本身属性,同时具备票据的各种功能,如贴现、再贴现、转贴现等功能!
在供应链票据体系下,银行的角色是什么?从开立环节被绕开后,银行会被边缘化嘛?对此问题,票友君先不展开!
既然,供应链票据最核心是在供应链票据平台开立的,那么供应链票据平台是什么就至关重要了。
票交所给出的定义是:供应链票据平台依托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与各类供应链金融平台对接,为企业提供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到期处理、信息服务等功能。供应链企业之间产生应收应付关系时,可以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直接签发供应链票据,供应链票据可以在企业间转让,通过贴现或标准化票据融资。
供应链票据平台:核心在于ECDS+供应链平台,ECDS系统中有的签发、承兑、背书等功能,另外,其实现同各大供应链平台对接。供应链平台要实现企业间的应收应付关系的确认。
上述平台功能,目前最核心功能之一在于供应链平台要实现应收应付关系真实准确的确认,这是供应链票据产生的根本。根据票交所的相关公告,可知供应链平台的职责很大“已建立健全的业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以及系统安全保障机制,能够满足企业的身份信息、业务意愿、贸易背景等核验要求,具有相应的识别能力、核验能力和成熟的纠纷处理能力;”核心在于身份、业务意愿、贸易背景,三点的核验工作。
可以说,供应链票据平台的成败一大关键在于,供应链平台是否靠谱,而且能否靠谱,能否承担的了这样的职能?
先说第一个问题,是否靠谱?目前新闻有提到4家已接入,性质包括民营、混合、国企等属性。试点的类型还是多的,但能否经得起考验,还需看。从目前市面上的供应链平台来看,真是有心做的不少,但浑水摸鱼或者真心做着做着就挂羊头卖狗肉的也不少,这个只能靠市场检验,更需要票交所建立良好的体系来甄别。
再说第二个问题,能否靠谱?票友君认为,一个市场存在有其合理性,但如果一个平台权利太大、承担的事情太多,他往往是做不好的、且不能做好的。数千万家银行网点不能完全实现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核验,供应链平台能否实现需要打一个大问号...;另外,如真按规划中的供应链票据功能,供应链平台就掌握了企业能否通过快捷的供应链票据便利化融资的生杀大权,如何监管、制衡这样的供应链平台成为绕不过去的坎!
供应链票据平台的最核心的出发点是是实现应收账款的标准化,便利中小微企业融资,实现应收账款标准票据化,数十万亿市场。供应链票据平台的未来很大,但责任更大,能否监管好各供应链平台是关键,需要严防各供应链平台成为票据签发的审判官,严防在现有金融体系外的“自我审核,无序签发电子商票融资,体外循环,变相创造可拆分+可转让+可支付+可融资的超级货币”。
PS:票友君相信票交肯定是相当重视风险防范,在其公告已明确提到下一步,票交所将在防控风险、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与供应链票据平台参与机构合作,完善供应链票据平台功能,做好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
问题3:供应链票据真能拆分嘛,是标准1元嘛?
目前信息是,已有业者表示供应链票据平台的接口文件显示,其相比传统的电子汇票一个显著的变革型区别在于,供应链票据单张票据面值被定义为 1 元,即票据流转的时候,可以通过票据包的形式任意金额流转,实现过往票据法规定票据难以拆分问题。另外,因为单张票据面值是1元,又可能实现票据包的再拆分,再打包流转,实现最为灵活的票据支付、转让功能。(注意下图,票据子包金额有5元、10元的,其中5元显示的子票据包的区间为12311-12315,即5各子票据,每个子票据面额为1元)
另外,因为是1元标准面额,其物理上天然可快捷实现标准化票据融资的相关准备,票交所在其公告提到:“供应链票据可以在企业间转让,通过贴现或标准化票据融资。”
早在4、5年前,各大供应链平台为解决应收账款的流转问题,可拆分、可再流转的问题,创造性的结合电子商票特点,各大核心企业利用自身信用,创建了一个应收账款的电子凭证――付款承诺函,这个凭证的核心在于面值1元、可拆分、可转让,只要是上了我这个供应链平台,企业可收到的是一个应付账款的电子平台,企业又可将这个应收账款电子平台拆分再支付给下游企业,之后核心企业在通过联合银行、旗下保理公司,实现供应链中企业持有的电子凭证的转为融资,如此供应链核心企业实现了类商票、银票的支付融资手段。
对比“供应链票据平台”和“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登记流转平台”,两者的技术层面是有一致性的,但从产品本身的法律关系上存在天差地别。供应链票据,本质在票据,其是受《票据法》保护的,其无因性是无可争议的,因此也将具备了支付属性。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本质在于应收账款,是一个电子付款承诺函,在于电子凭证,凭证的开立是企业,其更多是一种合同关系下的债权债务关系。
从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到供应链票据是有本质区别的。
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实现应收账款标准化转让的一大进步,但最近近年发展下来也带来一些问题,真正优质企业做的很少,现在部分平台的类似凭证价格很高,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怨声一片。
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平台是企业自己打的白条流转,央行监管态度如何?这次直接对接供应链票据平台,看起意图有收编,扶正管好的想法。
目前有业内人士提到,供应链票据当前还是在供应链平台企业间流转,不上平台的企业收不到该票据,不过具体事项还有待揭晓;另外也有提到目前该票据暂未可在银行贴现,相关事项也待进一步揭晓。
如上,供应链票据平台真是具有几大超级技能于一生,可拆分+可转让+可支付+可融资,产品本身是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了。不过,能否发扬光大,还是需要看核心的供应链层面的管理,需要面对信用发掘、风控管理、信息披露...等等挑战。
供应链金融主要服务于链上企业的商品或服务贸易,资金往来期限短、额度低、频率高,就要求使用相应的具有操作方便、期限短、额度灵活、流动性强等一系列特性的金融工具。这些供应链上贸易的特点使供应链金融为链上企业提供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时倾向于选择具备多重功能的载体。故兼具支付、结算、融资、投资等多重功能的商票,是供应链金融中常见的金融工具之一,具有服务供应链企业的独特优势。
第一,真实贸易背景有所保障,降低商票融资风险。相比与一般的商票融资,在供应链及其管理的基础上运用商票进行支付结算,商票的签发需要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的条件有所保障,其真实贸易背景更加具有可鉴性。银行通过严格落实交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并加强对企业物流、商流、现金流和信息流的监管,可有效降低商业汇票融资的信用风险,使商业汇票的风险更加可控,减少银行、金融服务平台顾虑。
第二,通过商票的背书流转、保贴等交易形式可以满足供应链贸易中不同企业在不同环节的支付结算及融资需求。一方面,商票的签发和支付使核心企业充分利用了自身的商业信用,通过商票进行支付结算方便快捷,也能缓解流动性压力;另一方面,商票在供应链上的背书流通带动了中小企业信用发展,促进企业信用在票据链上的传递和叠加,有利于核心企业发展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供应链的长期稳定和发展,同时大大增强供应链的集群效应。
第三,在供应链中使用商票进行支付结算,中小微持票企业实现了法律保障和融资保障。法律保障是指票据是更为规范的应收账款表现形式,有《票据法》作为约束,不能赖账,不能拖欠,到期必须支付;融资保障是指中小微企业依托于核心企业在银行、票据服务平台的信用进行商票融资,可以通过银行保贴获得资金,也可以通过金融服务平台线上交易获得资金,实现核心企业信用在供应链上的传递,拓宽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提高了融资效率。
大型企业作为出票人向供应商签发商票并承兑。一般大型的企业集团和企业化运作的大型事业单位等强势企业作为付款人(或承兑人),这些企业信用等级高,履约能力强,这样的商票容易被市场接受。
中小企业使用商票时,由于自身信用等级较低,实力不及大型企业,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承兑来提高商票的市场接受程度。例如,集团子公司签发的商票可以由其集团母公司或财务公司进行承兑。由子公司作为出票人,母公司作为付款人(或承兑人)。
中小企业作为出票人签发票据并自己承兑时,可以由大型企业为其进行出票保证或承兑保证。例如,集团子公司签发商票并承兑,集团母公司或财务公司为其做承兑保证。由子公司作为出票人和付款人(或承兑人),母公司作为承兑保证人,增加商票的市场接受度。
供应链票据是指以供应链中的某个核心企业为发行人和偿债主体,募集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等形式发放给上、下游企业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2)核心企业与供应链中的企业发生贸易,利用商业汇票进行支付,在供应链企业中进行流通。
商票签发并承兑后,承兑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保贴,这些企业通常是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集团。银行与集团母公司或财务公司进行合作,集团下属子公司签发商票并由母公司或财务公司承兑,银行进行保贴。银行的保贴能促进商票的流通。
除了对承兑人进行保贴外,银行还可以对持票人进行保贴。持票企业一般为票据交易量大的中型企业,承兑人可以是小企业。
票据池业务是一种将票据集中管理,并提供代理托收、背书转让、票据贴现等相关服务的业务。企业票据池一般由集团母公司财务部或财务公司进行管理,对集团成员单位收到的商票进行票据鉴别并集中保管,票据池的运用可以提高集团内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成本。票据池代理托收业务为对已到期的商票向购货商开户行进行提示付款,能简化繁琐的托收手续和流程;票据池的背书转让业务为集团内成员之间的支付结算提供服务,能提高集团内企业资金的利用率及缓解集团成员资金紧张程度;有贴现需求的集团成员单位也可以向票据池提出贴现申请,票据池能满足集团企业各种票据贴现需求,避免了资金浪费。
中小企业作为出票人签发票据并自己承兑时,可以由大型企业为其进行承兑保证。例如,集团子公司签发商票并承兑,集团母公司或财务公司为其做承兑保证。由子公司作为出票人和付款人(或承兑人),母公司作为承兑保证人,增加商票的市场接受度,上游供应商收到票据后可将票据质押给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贷款,从而获取资金。
中小企业作为持票人收到核心企业签发承兑的商票时,可向银行或担保公司申请背书保证。例如,核心企业签发商票并承兑,上游企业收到商票时,向银行或担保公司申请背书保证,得到保证后,持票人可将持有票据向商业银行申请贴贴现,从而获取资金;也可以继续背书流转,增加商票的市场接受度。
背景:近几年票据贴现市场发展迅速,贴现业务产生的利润也越来越丰厚,虽然贴现能够带来大量利润,但是票据贴现业务属于表内业务,会占用一定的信贷额度,挤占银行放贷空间。在此背景下,票据资管业务孕育而生。
银行首先委托券商资产管理部门定向管理自有资金,和券商资产管理部门签署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协议后,要求券商用这笔资金直接买断银行已经贴现的票据(表内资产),此时银行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计入表外资产,至此银行完成票据出表。
票据资产证券化,是指以票据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
背景:近年来,随着票据市场监管的趋严以及票交所的正式成立,传统票据业务模式受到了较大的影响,为此各类机构也在积极探索票据创新业务,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
(1)基础交易债务人与基础交易债权人之间基于开展贸易、服务、工程等基础交易,从而形成应收账款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同时,基础交易债务人为结算应收账款目的,以基础交易向债权人签发商业汇票(商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双方之间建立票据法律关系。
(2)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在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基于其交付认购资金所认购的资产支持证券份额,享有相应的专项计划收益和风险;投资者与计划管理人之间形成资金委托管理法律关系。
(3)基础交易债权人作为持票人自行或委托代理人作为原始权益人,将其享有的票据收益权或者以票据结算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计划管理人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双方之间形成基础资产买卖法律关系。
(4)为保障专项计划回款以及对票据的实际风险控制,持票人将基础资产对应的票据出质予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持票人或其代理人与计划管理人(代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间成立质押担保法律关系。
(5)计划管理人聘请资产服务机构提供基础资产管理及回收等服务,双方之间建立服务法律关系;计划管理人聘请托管银行提供专项计划资金保管服务,双方之间建立资金保管服务法律关系。
(6)计划管理人基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登记,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流转和兑付;双方之间建立登记挂牌服务法律关系。
标准化票据是指存托机构归集商业汇票组建基础资产池,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而创设的受益证券。
背景:《资管新规》出台之后,非标资产的投资主体受到极大的限制,票据资管业务的前景变得灰暗,票据从业人员一直在努力探索票据资产的非标转标路径。2019年8月15日,为了解决因包商银行接管事件带来的中小金融机构融资成本因信用风险溢价而高企、票据贴现市场及转贴现市场出现的流动性断层问题,为对流动性压力较大的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上海票交所发布《关于申报创设2019年第一期标准化票据的公告》,正式创设标准化票据,为票据资产从“非标准化”向“标准化资产”转变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2.供应链中持票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提供资产清单,将手中的票据背书到存托机构,票交所对票据进行锁定。
5.上海票据交易所对标准化票据进行登记托管,在票据到期后,将收到的托收款分配至投资人的账户中。
背景:央企、国企或民营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在发展中面临融资、销售增长、战略发展等需求,上上游企业只接受现金付款。
融资担保公司先对核心企业进行授信,核心企业通过签发商票的方式从上游供应商处进行采购。上游供应商持有由核心企业签发并承兑的商票,向融资担保公司申请商票质押贷款。获得贷款后上游供应链使用贷款委托由核心企业与融资担保公司共同成立的供应链公司向上上游企业进行现金采购。供应链公司负债代理采购及存货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背景: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企业(即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或中小企业)持有优质上市公司或国企、央企开出的小额电子商业汇票,但缺乏现金进行采购。
融资担保公司建立商票质押准入白名单,确定符合商票质押融资的要求的承兑人范围。供应链上的合作企业将持有的符合准入标准的电子商票进入票据池,
并质押给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贷款,向其上游支付现金进行采购,合作银行为该票
背景:下游企业难以通过现金向核心企业进行采购,核心企业通过现金销售的形式难以发展下游客户,通过赊销的方式则存在收款风险。
融资担保公司首先对核心企业进行授信,核心企业联合融资担保公司将授信额度分配给各个下游企业。下游客户持有符合准入标准的电子商票,可建立商票池,获得更多贷款额度。下游获得贷款后现金支付向核心企业买原料,核心企业提供反担保。
目前,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发展阶段转变成为中高速发展阶段。我国经济运行的主要的矛盾是供给侧结构性的。刘鹤副总理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上指出:“我们正在加快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我们正在大力发展直接金融,同时调整现存的间接金融结构,从而提高金融体系整体的适应性、竞争性、普惠性。通过金融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而票据能有效解决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它具有支付结算、信用、交易、投融资等功能。第一,票据融资兼具资金和信贷属性。当企业签发商业汇票时,相当于通过自身信用发行货币,获流动资金。当票据贴现时,对于持票企业而言获取了资金。第二,票据能有效解决从宽货币到宽信用的传导难题。当企业签发票据时,尤其是商票一旦签发,其就行使了人民币的作用,无非是在其上下游和部分金融机构间范围内。票据的签发并能流转本身就是实体拿到了信用。第三,票据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票据融资手续简便、融资成本相较于其他渠道更低。
(3)主办商业银行对于贸易的真实背景进行调查,如贸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等材料
(4)融资企业将商票出票人、出票时间、票面金额等信息在平台进行展示,平台确定信息的真实性。
(5)商票贴入。从上、下游企业角度看,企业对其他企业有应付账款,为节约资金成本,可在交易平台中贴入等额的商票,用以偿还应付账款。
(8)主办行定期将出票企业商票签发量、余额、到期兑付、逾期等数据报送至供应链协会,并在其官网进行公布。
根据《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中对绿色金融的定义,一般认为绿色票据是指为与环境改善、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等目标相关的绿色产业或项目经营活动而开展相关的商业汇票业务,包括绿色银行承兑汇票和绿色商票。
绿色产业的发展,不仅事关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经济整体的绿色高质量转型,也事关全球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未来。发展绿色产业,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满足人民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基本支撑,是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形成绿色消费、培育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意义十分重大。因此发展绿色票据对于环境的保护和经济的发展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出票企业或贴现企业申请绿票打标或绿票贴现,向承兑银行或贴现银行提供资料证明其绿色票据主体资质,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2)银行受理企业业务申请,并针对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在签发承兑及贴现申请环节,银行根据企业提供的交易内容资料涉及的产品或者服务所属的行业等相关信息,对汇票的交易背景或申请人的绿色票据主体资格进行审核,判断票据交易背景或申请主体是否符合绿色票据的要求。企业交易内容信息资料可从交易对手方、国家标准、质检报告等收集,在初步判断为绿色票据后将资料传送到第三方评定机构。
(3)第三方评定机构依托专业的绿色金融人才队伍,进行绿色票据认定,并将结果反馈至承兑银行或贴现银行。
(4)承兑银行或贴现银行根据第三方评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在行内及行外系统进行绿色标示。对第三方机构评定的绿色票据,商业银行利用信贷系统或票据系统对票据贴绿色标示后,通过相关端口及数据库建设,同时将票据绿色属性上传至上海票交所系统。
(5)商业银行为出票企业或贴现企业办理票据业务,针对评定为绿色票据的业务,按照绿色票据业务操作流程为其办理承兑或贴现业务。
供应链票据虽然推出一年,但政策环境已经逐渐配套成熟,先有八部委发布的《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再有山西、山东、湖南、甘肃等地方陆续发布的关于规范、支持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的政策,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通过直连上海票交所的供应链平台签发供应链票据。以山东省为例:
第一,鼓励充分运用再贴现,大力发展供应链票据。为此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每年设置不低于50亿元的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业务模式,为供应链票据提供贴现、质押等融资服务,并对金融机构贴现的供应链票据原则上给予全额再贴现。
第二,快速出台山东省山东省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白名单,并落实对白名单企业的奖励如:对于积极促进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对平台内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同比增速前20名的“白名单”内核心企业,按照应收账款确权融资金额的0.05%给予省级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100万元;对推动应付账款票据化,商业汇票签发量同比增速前20名且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的“白名单”内核心企业,按照签发增长量的0.1%给予省级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同时,在供应链票据平台建设和应用方面也多有奖励,对积极与上交所供票平台积极对接、供应链票据平台建设表现突出的名单内企业一次性最高奖500万元;支持“白名单”内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对供应链票据签发量排名前20的企业,省级按照签发增长量的0.2%给予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300万元;促进标准化票据业务开展,将标准化票据纳入全省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奖励范围。
从山东省的奖励方案可以明显看出,对于确权凭证E信、商票和供应链票据是有导向性的,奖励的力度为:供应链票据>商票>E信,这也是区域政策导向“应收账款票据化”、“票据+供应链”的一个缩影。
未来,对核心企业而言,无论是选择E信还是供应链票据,是发行供应链ABS还是标准化票据,回归到报表,本质是其对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管理,E信和供应链票据只是一个工具,能否用这个工具,通过自身的商业信用传递,帮助链条上的多级供应商解决融资慢、融资贵的问题,才是核心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供应链票据天然地通过票交所连接全国4000+银行机构,匹配了非常丰富的金融资源;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银行在供应链票据中可以作为开户行、贴现行,在标准化票据中可以担任原始持票人、存托机构、投资人等角色,服务场景丰富;对于监管机构而言,把控实质的风险最为重要,标准化票据虽然交易结构简单,但底层资产为供应链票据,深度嵌入供应链场景,从票源上杜绝了融资票的存在,“供+标”的组合相信能做到效率与风控兼顾平衡,让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中小微企业。
供应链票据虽然推出已经一年,但市场影响非常有限,一方面,市场本来就对商业承兑汇票接受度不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很多的银行对供应链票据认识不深,行内对应的规章制度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对应的系统改造也没有完成,而且最近的标准化票据暂停和银保监会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两增”监管考核口径中剔除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相关数据,对供应链票据的发展都不是利好的消息。但基于“应收账款票据化”的政策导向,相信供应链票据随着时间的推移、政策的配套,会越来越得到市场的认可。对于供应链票据的发展,虽雄关漫道,仍坚定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