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小方资金告急,先后两次找胡某及其同事刘某(被另案处理)借钱共计2.5万元,扣除利息及装GPS的费用后,小方实际只拿到2.05万元。其中,在第三次借款时,胡某自称,把之前的协议全撕毁,让小方把3次借款的借条打在一起。
小方信以为真,当天就按照对方要求,签了一张借款期限至10月26日、本金为3.5万元的借条和一份汽车抵押合同。这时,胡某表示,为资金安全考虑,要在小方的轿车上安装GPS。小方同意了。
同月25日,小方眼看借款到期,无力偿还,就到扬州一家借贷公司,准备抵押轿车借钱用于偿还胡某。然而,该公司到胡某公司审查小方借款情况时,胡某的同事解某突然拿出小方前两次签写的借款协议,称他逾期没有还款,违约了,要他立即还本金。
这下,小方才意识到上当。更令小方没想到的是,当天,胡某公司的人以小方违约为由,扣押了他的轿车。后小方在解某的威逼下,保证在10月26日之前还款3.5万元,否则,将被罚款10万元。
次日,小方再去商谈还款、赎车事宜时,刘某、胡某等人狮子大开口,要款13.5万元,否则,就不还轿车。小方没辙,只好把事情原委告知家人。
随后,家人托人找中间人张某从中调解。很快,张某带来消息称,胡某公司认为小方违约,要他偿还共计23.5万元才能清债、赎车。方家人接受不了,请张某帮忙说情。最终,张某称,在他的多次游说下,胡某方面同意13.5万元了解此事。
为防止违约金越拖越高,方家人勉强答应,并给了中间人13.5万元,这才还清债务、赎回轿车。